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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毕业论文管理实施方案(2012版)

时间:2013-03-03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东北师范大学

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撰写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旨在培养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而设置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为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方法的全面训练,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

第一条 关于学位论文与毕业论文的界定

1.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分为两类,既学位论文与毕业论文。

2.符合毕业论文写作条件的学生有一次机会选择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的写作,成绩及格以上才能取得申请东师学位的资格;不申请学位的学员可参加毕业论文的写作,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毕业资格。

3.申请同一批次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一经选题成功,不能互换。

第二条 申请与选题

(一)学位论文申请与选题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达到了应修最低学分,同时满足在读课程门数、课程状态、个人账户费用等申请条件的学生最早可在第四学期开始时申请学位论文写作。

2.具备论文申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操作。

3.论文选题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学生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所给出的题目中选择;另一种是学生自拟题目,但自拟题目需在论文指导过程中与指导教师沟通,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写作。

(二)毕业论文申请与选题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达到了应修最低学分,同时满足在读课程门数、课程状态、个人账户费用等申请条件的学生最早可在第四学期开始时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2.具备论文申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进行毕业论文选题操作。

3.学生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所给出的题目中选择,或结合实践工作进行自拟题目。

第三条写作与指导

(一)学位论文写作与指导

1.东北师范大学根据学生专业情况,从东北师范大学各专业中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指导,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利用“毕业论文管理平台”自动建立 “学生-论题-教师”一一对应关系。分配结果发布后,学生和指导教师可以通过“毕业论文管理平台”开始论文写作与指导。

2.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师生交流方式可以通过“毕业论文管理平台”上的留言和上传稿件等功能完成。另外,东师还设立了管理邮箱(dslw200@nenu.edu.cn)方便问题及时处理。

3.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认真做好论文撰写三个阶段(提纲、初稿、终稿)的稿件提交操作。同时,指导教师需在稿件提交后三天内回复学生提交的稿件。

4.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导教师提交电子版的论文终稿(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1”)。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论文终稿,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论文写作。

5. 学位论文终稿一律用计算机排版,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和论文指导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由东北师范大学统一存档保存。

(二)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

1.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指导形式有两种,即依托奥鹏“毕业论文管理平台”进行网络指导;委托有条件的学习中心进行当地指导。

2.毕业论文写作分为两个环节,即公共指导环节和专业指导环节。公共指导环节包括浏览写作指导光盘及《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撰写指导》等相关材料;专业指导环节由东师或受委托的学习中心负责安排指导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

3.论文选题结束后,进入公共指导环节。公共指导由学习中心组织学员进行指导或发放相关材料由学生自行学习,同时查阅、收集写作资料,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4.公共指导环节结束后,进入毕业论文专业指导环节。学生通过奥鹏毕业论文管理平台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由东师或受委托的学习中安排的指导教师进行论文指导。

5.毕业论文终稿由奥鹏毕业论文管理平台提供三次提交及评阅机会。

6.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导教师提交电子版的毕业论文终稿(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2”)。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论文终稿,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论文写作。

7. 毕业论文终稿一律用计算机排版,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电子版毕业论文终稿和论文指导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由东北师范大学统一存档保存。

第四条 ?成绩评定与答辩

(一)学位论文成绩评定与答辩

1.学位论文成绩以学生论文的质量和答辩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定。

2.学位论文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及格以上(含及格)可获得学分。学位论文初评成绩由指导教师按照《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评定,并给出相应评语,东北师范大学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

3. 学位论文初评成绩最高为良好,欲获得优秀论文成绩者,必须参加论文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论文成绩的升降。

4.学生必须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的每一个环节(提纲、初稿、终稿),对于缺少论文写作环节的学生,论文成绩将相应的降低等级。

5. 学位论文必须独立完成,引用他人论文单篇引用超过800字即认定为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取消本次论文写作资格。

6.论文答辩

具体事宜参见《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细则》

(二)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划分为两个等级,既合格与不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为:

1.注重专业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论文基本观点正确、清楚;

2.论文语言具有一定逻辑性,且准确、流畅、无错别字;

3.论文为独立完成,没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

4.论文格式符合“东师毕业论文撰写形式及要求”,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5.毕业论文不参加论文答辩

第五条 ?关于抄袭的处理规定

1.凡论文中直接引用他人文章的内容、科研成果累计字数超过800字,且不加注解或同学之间互相抄袭的论文,均视为抄袭。

2.被评定为抄袭的论文,写作无效,成绩按不合格记录。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论文撰写形式及要求》

2.《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撰写形式及要求》

3.《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