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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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部工作职能

时间:2013-09-2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主要任务:

1、全校自学考试管理;

2、全校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管理;

3、合作助学管理。

具体职责:

一、自学考试的指导职能

1、负责社会自学考试和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新开考专业的论证报告和考试计划的审核,并向省考委申报。

2、负责组织相关主考专业教师参与自学考试的命题、评卷工作。

3、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开展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

4、负责制定自学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落实省考办下达的其他任务。

6、负责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的管理。

7、负责自学考试、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副署(验印)工作。

8、负责自考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证书成绩登录及发放。

二、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管理

1、负责全校开办的各类专业证书考试工作的管理。

2、负责全校各类专业证书考试工作的组织、审核、协调、年检。

3、负责协调各证书主办学院专业课程辅导等。

三、合作助学管理

按学校文件规定精神及归口管理原则

1、负责制定学校合作助学文件、规定、制度,组织落实和实施。

2、加强对合作助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负责全校合作助学的审批、监督、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