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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时间:2017-09-14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一、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二、凡是直系亲属参加某科课程考试的评卷教师及评卷管理工作人员、非本院(部)及非专业人员、命题人员、助学班代课教师及管理人员,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评卷工作。

三、评卷人员应凭《评卷教师证》和《评卷工作人员证》出入评卷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卷场地,评卷场所严禁吸烟。评卷期间,评卷人员的手机应由本专业负责人员或科目组长统一保管,不许拍照、录像、上传。

四、评卷人员在评卷前必须参加评卷培训,组织试评。评卷期间,评卷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评分标准和评卷情况不得向外泄露。评卷时要爱护电脑,不得恶意损坏电脑。

五、评卷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答案和评分标准》,对评分标准有异议的,及时反馈给题目组长和科目组长。对试卷不准漏评,不准错评,不准抬、压分数,不准超值给分,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公平、公正。

六、对违反评卷纪律的评卷工作人员,及时上报,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