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学考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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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

时间:2012-11-23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欢迎各位考生来本考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和收听以下考生守则内容:

一.考前30分钟,请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的军警人员应着便装,不准带枪械进入考场。

二.考生入场除携带铅笔、钢笔、圆珠笔、三角板、圆规等考试需用的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子记事本、商务通、文曲星等。没有标明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不可使用计算器;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入场后,必须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便核验。未在指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该科成绩无效。

四.考前20分钟,请考生填涂《考生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认真书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前5分钟填涂完毕。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未按要求填涂以上内容,该科成绩无效。

五.考生应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准许考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七.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考生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八.考生在答卷和填涂答案卡时不得使用涂改液,禁止在同一张试卷上用不同颜色字迹的笔答卷,不许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理。

九.考生如发现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能涉及试题的内容。

十.在考试期间,考生不能离开考场,如果上厕所必须交卷,且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一.考生在考场内应当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违纪、作弊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十三.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不配合接受处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