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为了实现自学考试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核目标,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毕业论文和实践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外语听说、艺术等专门技能以及一些专业中计算机实践)。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毕业论文选题的条件
应考者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免考课程必须全部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必须有该课程成绩)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选题(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其免考课程手续已办,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者,须助学班负责人提供名单,列出免考课程,经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报名)。
(二)参加实践课考核的条件
应考者原则上应在教学计划中该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有的课程可根据其特点,由有关学院自行安排实践课程考核,但必须提前上报自考办并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二、报考程序
(一)毕业论文的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选题
1)应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报名(集体报名参加论文选题,只限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助学班负责人提供报名名单,在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基础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资格确认)。
2)领取《资格确认卡》,考生填写相关项目后到资格确认处确认资格。
3)由资格确认人员对应考者确认资格。对具备条件者,确认人员在《资格确认卡》上签字(或盖章),应考者持该《资格确认卡》到收款处交款(未经资格确认的选题和论文成绩,一概不承认,不予登录)。
4)收款人员收款同时收回《资格确认卡》、发《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论文答辩成绩单》。
5)应考者持成绩单到主考学院购买领取相关资料及选题。
6)应考者要认真阅读“答辩通知”(考生须知),带好相关资料,听辅导报告。
2、毕业论文的撰写
1)考生的论文选题和撰写的论文,一定要与专业相关。考生可在选题时领取的材料袋中“自学考试论文指导”上给出的论文题目内选择论文题目,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
2)论文初稿用A4纸打印(切记不能写在论文本上),用材料袋中的专用信封,将论文初稿于规定的时间前寄到东北师范大学各主考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并将论文题目、所学专业、准考证号、联系电话写在信封背面,以便按专业分组。过期不受理(以邮戳为准)。
3)初稿未寄到各学院自考办公室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答辩。收到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初稿,按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后,抄写在论文本上,来校参加答辩时将论文本及初稿一起带来,交到论文答辩组。
3、毕业论文的指导
1)对考生寄回的论文初稿,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分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情况(如姓名、联系方式等)不得向考生透露。
2)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考生的论文,对指导的每篇论文都要写出指导意见,其中包括论文的优、缺点及修改意见,杜绝敷衍塞责的现象,每篇论文至少保证有一个轮回的指导。
3)考生不得与指导教师直接联系,对考生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由学院负责自考的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解决。
4)论文指导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保证考生有足够的撰写和修改论文时间。
5)有条件的学院可开辟网上论文指导。
6)严禁个人或集体借论文指导之机向学员兜售或摊派所谓的书籍和资料。
4、毕业论文的答辩
1)每位考生来校答辩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单》和论文本。应考者进入答辩场地前凭准考证在签到单上签到,否则不能参加答辩。答辩前,先将论文本交到论文答辩组。
2)答辩时,先由考生向答辩小组简要报告毕业论文选题的价值,主要观点形成过程,论据和论证方法、特点及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向考生质询2—3个问题。
4)考生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
5)考生答辩完毕。
6)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日程,按时到校参加答辩。因故未参加本次论文答辩的考生,本次报名选题作废,可随同下批次重新申请。
(二)实践课的报考程序
实践课现报现考。实践课的报名程序同毕业论文现场报名选题程序。
三、报考时间与地点
(一)毕业论文的报考时间
每年两次,毕业论文报名选题时间上半年一般为去年12月底,下半年一般为当年6月份;毕业论文考核即答辩时间上半年一般为3月份,下半年一般为9月份,具体日期以吉林省自考信息网(http://www.jlste.com.cn)或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考试计划栏目里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实践课的报考时间
每年两次,实践课报名与考核时间上半年一般为3月份,下半年一般为9月份,具体日期以吉林省自考信息网(http://www.jlste.com.cn)或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考试计划栏目里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地点
一般为各主考学院,具体地点以吉林省自考信息网(http://www.jlste.com.cn)或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学考试考试计划栏目里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考核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的考核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分,85—100分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a.优秀(85—100分):
(a)准确体现党的方针政策,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理论。
(b)密切联系实际,有分析、有深度、有创见,对现实有指导意义。
(c)中心突出、论据充足、论述清楚、说服力强、结构严谨、文字流畅。
(d)材料丰实、可靠,能运用科学方法加工整理。
b.良好(75—84分):
(a)能正确体现党的方针政策,较好地运用专业理论知识。
(b)较好地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较全面,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c)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较清楚,文字通顺。
(d)材料比较丰实可靠,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
c.及格(60—74分):
(a)能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基本掌握与本文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b)能联系实际,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c)阅述清楚,文字尚通顺,有一定的材料,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
d.不及格(59分及以下):
(a)违背党的方针政策,或在理论上有根本错误,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很差。
(b)文章无中心,层次不清楚,逻辑混乱,文句不通。
(c)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他人。
(d)论文由他人代写或答辩由他人替答。
(二)实践课的考核成绩评定
按各专业课程考核大纲、考核实施细则要求进行。
五、考核管理工作
1、各学院在每个考核场地指定专人检查应考者的准考证、成绩单和登记排序,无准考证和成绩单者(丢失成绩单的考生可现场补)不准进行答辩,对冒名顶替者,当场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完毕当时不公布成绩。论文成绩及格者不发通知,通过吉林省自考信息网(http://www.jlste.com.cn)查询成绩。不及格者将按选题时登记的电话由各主考学院在4周内通知本人,如电话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我们,否则后果自负。论文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到当地招生办办理毕业手续。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可以重新参加下一次的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