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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3-09-3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撰写毕业论文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旨在培养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而设置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为了满足成人学生个性化学习的多样需求,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实现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教学目的,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位论文与毕业论文的界定及适用范围

1.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分为两类,即学位论文与毕业论文。

2.符合论文写作条件的学生有一次机会选择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选择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本科学历,但不能申请学位;选择参加学位论文写作的学生成绩达到及格以上(含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本科学历,符合《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条件者毕业后可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3.申请同一批次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一经选题成功,不能互换。

4.本规定适用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1103入学批次(含1103入学批次)以后入学的专升本科学生及0809入学批次(含0809入学批次)以后入学的高起本科学生。

第二条 申请与选题???????????

(一)学位论文申请与选题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达到了应修最低学分,同时满足在读课程门数、课程状态、个人账户费用等申请条件的专升本科层次的学生最早可在第四学期开始时申请学位论文写作;高起本科层次的学生最早可在第九学期开始时申请学位论文写作。

2.具备论文申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奥鹏论文管理平台进行毕业论文选题操作。

3.论文选题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学生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论文撰写指导》所给出的题目中选择;另一种是学生自拟题目,但自拟题目需在论文指导过程中与指导教师沟通,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写作。

(二)毕业论文申请与选题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达到了应修最低学分,同时满足在读课程门数、课程状态、个人账户费用等申请条件的专升本科层次的学生最早可在第四学期开始时申请毕业论文写作;高起本科层次的学生最早可在第九学期开始时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2.具备论文申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奥鹏论文管理平台进行毕业论文选题操作。

3.学生从《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所给出的题目中选择,或结合实践工作进行自拟题目。

第三条写作与指导

(一)学位论文写作与指导

1.我院根据学生专业情况,从东北师范大学各教学学院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指导,每名教师每次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利用论文管理平台自动建立 “学生-论题-教师”一一对应关系。分配结果发布后,学生和指导教师可以通过论文管理平台开始论文写作与指导。

2.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师生交流方式可以通过论文管理平台上的留言和上传稿件等功能完成。另外,我院还设立了管理邮箱(dslw200@nenu.edu.cn)方便问题及时处理。

3.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我院网络教育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认真做好论文撰写三个阶段(提纲、初稿、终稿)的稿件提交操作。同时,指导教师需在稿件提交后三天内予以回复。

4.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导教师提交电子版的论文终稿(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论文终稿,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论文写作。

5.学位论文终稿一律用计算机排版,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电子版学位论文终稿和论文指导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由我院统一归档保存。

(二)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

1.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指导形式有两种,即依托奥鹏论文管理平台进行网络指导或委托有条件的学习中心进行当地指导。

2.毕业论文写作分为两个环节,即公共指导环节和专业指导环节。公共指导环节包括浏览写作指导光盘及《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毕业)论文撰写指导》等相关材料;专业指导环节由东师或受委托的学习中心负责安排指导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

3.论文选题结束后,进入公共指导环节。公共指导由学习中心组织学生进行指导或发放相关材料由学生自行学习,同时查阅、收集写作资料,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4.公共指导环节结束后,进入毕业论文专业指导环节。学生通过奥鹏论文管理平台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由东师或受委托的学习中安排的指导教师进行论文指导。

5.毕业论文终稿由奥鹏论文管理平台提供三次提交及评阅机会。

6.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导教师提交电子版的毕业论文终稿(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论文终稿,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论文写作。

7.毕业论文终稿一律用计算机排版,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电子版毕业论文终稿和论文指导记录及成绩评定表由我院统一归档保存。

第四条 ?成绩评定与答辩

(一)学位论文成绩评定与答辩

1.学位论文成绩以学生论文的质量和答辩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定。

2.学位论文成绩划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及格以上(含及格)可获得学分。不及格学生重新参加下一批次论文写作。

3.论文初评成绩由指导教师严格按《网络教育本科学位论文成绩评定标准》评定,并给出相应评语,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论文初评成绩最高为良好,欲获得优秀论文成绩者,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论文成绩是否为优秀。

4.学生必须按照我院要求认真完成论文写作的每一个环节(提纲、初稿、终稿),缺少论文写作任一环节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写作,成绩按不及格认定。

5.论文答辩

具体事宜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细则》

(二)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划分为两个等级,即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为合格的学生可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为不合格的学生重新参加下一批次论文写作。

2.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为:

①注重专业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论文基本观点正确、清楚;

②论文语言具有一定逻辑性,且准确、流畅、无错别字;

③论文为独立完成,无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

④论文格式符合我院“毕业论文撰写形式及要求”,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3.毕业论文不参加论文答辩。

第五条 ?关于抄袭的处理规定

1.学生必须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写作,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其论文写作无效。

2.凡符合以下情节之一者均视为作弊:

①不加注解直接引用他人文章的内容、科研成果等累计字数超过800字及以上的论文;

②同学之间互相抄袭的论文;

③非本人独立完成,请人代写或请其他机构代写的论文等。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位论文撰写形式及要求》

2.《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撰写形式及要求》

3.《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论文答辩管理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