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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时间:2013-10-10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课程考核是网络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是评价学生课程学习的重要途径。为明确课程考核与成绩的管理和要求,确保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核成绩的公平性、合理性、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课程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都须进行相应形式的考核,课程考核主要包括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两部分。

1平时考核作为形成性考核的重要环节,主要通过在线作业和离线作业的形式来实现。

在线作业由任课教师命题,并随课程在网上发布,学生在网上自主完成作业后,网络平台自动批阅并记录成绩。

离线作业由任课教师命题并在网上发布,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由我院统一组织批阅并记录成绩。

有实践活动要求的课程,学生须参加课程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成绩代替在线作业的成绩。

2期末考核须根据课程的内容与特点,分别采取开卷、闭卷、网上考核等形式。

第二条公共必修和选修课程实行“3+1”的考核形式。

“3+1”中的“3”是指: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套在线作业,每套在线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共占总成绩的60%。

“3+1”中的“1”是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套离线作业并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由我院统一组织批阅并记录成绩,该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第三条专业必修课实行“2+1”的考核形式。

“2+1”中的“2”是指: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套在线作业,每套在线作业的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共占总成绩的40%。

“2+1”中的“1”是指: 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期末考试(开卷或闭卷),该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第四条实践类课程采取形成性考核的方式。

1物理、化学等专业的实验类课程,实行学生在网上提交实验报告的考核形式。学生完成实验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课程要求提交相应的实验报告,任课教师根据提交实验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给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2其他实践类课程,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的不同,采取不同方式的形成性考核。如美术专业的实践类课程实行学生在网上分阶段提交相关作品的考核形式,任课教师根据提交的作品给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第五条学生须参加国家统考的课程(专升本层次的“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起本层次的“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不再安排期末考试,统考成绩合格者,该门课程按免考处理,不合格者无成绩。

第六条期末考试由我院负责统一命题,如无特殊说明,一般每科考试时间为九十分钟。

第七条期末考试应在课程教学结束后进行。我院在每学期选课前公布考试计划,并于考试前一个月在教学平台公布具体考试安排。

第八条期末考试试卷由奥鹏远程教育中心负责印制,并按规定向校外学习中心发放。校外学习中心应根据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的要求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第九条期末考试结束后,由我院负责组织试卷的评阅工作。评卷教师应按成绩评定和计分的有关规定,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的四周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工作。

第十条考试成绩由奥鹏远程教育中心负责公布,学生和各校外学习中心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成绩。

第十一条我院原则上不受理学生个人查阅试卷,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在考试成绩发布一个月内通过校外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我院负责复查试卷。

第十二条《办法》自二〇一三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