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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

时间:2012-11-24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是检验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能力的唯一权威认证考试。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考点,做为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的考试机构,负责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考试的报名和培训组织工作。

考试、考前辅导报名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负责组织。

一、考试及报名

(一)考试

1、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四级考试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课题组编写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三、四级)为依据(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出版);

2、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四级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三、四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

4、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打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准考证》并加盖公章;

5、考生凭《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我校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均可报名

2、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报名等级:三、四级

4、报名考试费:30元

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介绍

1、考试的主要用途

评价应考者在不同汉语学习阶段中是否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帮助了解学习进程中的学习效果;作为有关部门在招生、招工、人员任用等决策中评价应考者汉语水平的依据;各类学校允许学生免修汉语课程的参考依据;评价汉语教学机构汉语教学效果的参考依据。

2、考试等级

民族汉考从低级到高级,共分为四个等级,互相衔接。

一级为评价小学毕业生汉语水平的依据;二级为评价考生能否适应全日制民族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汉语的依据;三级为评价汉语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应考者汉语水平的依据;四级为评价少数民族大学本科毕业生汉语水平的依据。经考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者,可被授予相应的等级证书。

3、考试内容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各个级别的笔试项目是:

一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汉字书写)

二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日常应用文写作)

三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一篇作文)

四级考试: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一至两篇作文)

口语考试级别同笔试考试的级别相对应,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级别。每级口语考试中评定“合格”或“不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分数,仅评定考生所达到的口语级别。口语考试成绩单独报告。

四个不同等级分别从听力理解、阅读理解、书面表达和口语表达等方面通过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查考生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试题结构模式中没有专门设立语法考试的项目,而是将其寓于对听、说、读、写等语言技能的考查之中,在语用之中实现对语法的考查。

任何考生按考试要求参加笔试和口试,均可以得到相应级别的笔试和口试成绩通知单。笔试成绩达到规定的证书授予标准,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笔试等级证书。口试成绩达到合格要求者,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口试等级证书。不同级别的证书是应试者实际汉语水平的证明。

4、考试形式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是教育部组织开发并推行的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实行统一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并统一颁发等级证书的办法进行。

5、有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有关省区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教民函[2007]7号)文件中规定,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为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生结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