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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新修订“绩效”、“年终”考核评价与发放两项办法说明讨论会

时间:2017-11-17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1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学院在本部校区新留学生公寓111会议室召开了我院新修订《绩效考核评价与绩效津贴发放暂行办法》及《年度考核评价与年终奖发放暂行办法》的说明讨论会。院长李全、副院长祖桂玲、各部门主任及副主任、工会主席及副主席、合同制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全院长对修订两项办法的目的及意义进行说明,他讲到:学校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时间尚短,很多细节需要边操作、边总结,边运行、边完善。过去我院制订实施的考核办法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全校各单位当中处于领先,受到了全院职工的认可。但回顾过去两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总结发现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是这套办法档次区分不够明显,激励效果体现的不够充分。第二是考评宽度、长度不足以体现全员考评力度。第三是各部门内外打分后的区分度不够明显,拉不开层次与档次,特别是各考核群体在选拔“优秀”时有“轮流坐庄”的倾向。本次修订主要是为了解决原办法中通过我院自身努力能够推进细化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制度,使之向着科学化进程再迈进一步。

李全院长在发言中深入阐述了本次两项办法的修订方向,他指出:第一是要让多数职工共享学院发展成果,感受并获得学院发展给个人生活带来的好处,强化获得感。第二是要充分尊重全体员工的评判权,本次修订后的职工考核办法,将改变单一的或内部评价、或外部评价的模式。实施内外评价相结合、阶段评价和年终评价相结合,既尊重考核群体内部评价意见又重视其他职工评价,既考量阶段业绩表现又测评全程综合评估。第三是要坚持引领学院公道正派的新风正气,对“踏实做事、勤奋创新”职工体现公正的评价和认可,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打破小群体自我保护,不能“一锅粥”。第四是要以人为本,要对有特殊情况如有未成年子女、因病误工的职工充分包容和理解。

会上,副院长祖桂玲、参与修订工作的学生部主任都业新对两项新修订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参会人员代表学院不同群体、站在不同角度对两项办法的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逐一发言表态,大家分别从“考核指标”、“评分量化”、“评价范围”等多个层面对两项办法的修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据会议得悉,学院将在会后针对全体参会人员在会上所提出的意见对两项办法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随后将正式发布两项办法,并由各部门主任作为召集人,组织全院职工组织讨论,最终收集反馈意见。